西华县址坊镇E-07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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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周口市西华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9-22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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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规划报送审批前应进行公示,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上级部门审批。现对《西华县址坊镇E-07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2日-2025年10月21日

现场公示:规划地块所在地

网站公示:西华县人民政府网

反馈方式:电子信箱xhcxgh@163.com

咨询电话:0394-2109221

规划成果内容公示如下:

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西华县址坊镇,南临330省道,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约18.80公顷。

2、地块现状分析

本街坊位于址坊港区物流中心组团,南侧为330省道,道路红线宽路30米,街坊西侧支路道路路面宽5米。街坊内已建有中通快速豫南分拨中心。

3、原规划情况

原控制性详细规划《西华县址坊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西华县址坊镇E-07-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通过县政府审批,调整街坊为E-07。

在《西华县址坊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街坊内E-07-01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E-07-02用地性质为公用工程用地(U1),E-07-03用地性质为环卫设施用地(U2)。

E-07-01二类工业用地(M2)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20%,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东西南北;

E-07-02公用工程用地(U1)容积率≤0.8,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15米,绿地率≥30%,机动车出入口方位西、南。

E-07-03环卫设施用地(U2)容积率≤0.5,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12米,绿地率≥40%,机动车出入口方位西。

330省道道路红线宽度为60米,西侧、北侧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东侧支路红线宽度为18米。

在《西华县址坊镇E-07-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E-07-02仓储物流用地容积率≥0.8,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20%,机动车出入口方位西南。

4、调整内容

(1)道路的调整

原控规中330省道道路红线宽度为60米,西侧、北侧规划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东侧规划支路红线宽度为18米。在《西华县址坊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现状建设中,330省道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支路仅保留西侧规划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8米。

规划结合上位规划及现状建设实际情况,对路网进行优化调整。

(2)地块用地性质的调整

依据《西华县址坊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线”划定和现状建设情况,调整了地块用地边界和用地性质。调整后街坊内E-07-01地块为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E-07-02地块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110102)。

(3)控制指标的调整

调整后,E-07-02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110102)容积率≥0.8,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20%,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为南侧。

依据《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建筑物或地面构筑物,其建筑设施边缘与公路设计边沟的最小间距必须符合省道不小于15米规定。

5、调整的必要性分析

(1)符合上位规划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三线”划定、西华县址坊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原控规《西华县址坊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西华县址坊镇E-07-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不能有效指导项目的落地,结合地块实际开发情况和发展要求,需要对该街坊进行调整,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使其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实用性、合理性,调整是必要的。

(2)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避免资源浪费:尊重现状,“与时俱进”调整地块内容。本次论证报告遵循尊重现状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保留了现状中通快速豫南分拨中心,盘活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充分集约节约用地,该调整是很有必要的。

(3)本街坊内物流仓储用地为2023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豫东南智慧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街坊的调整能够满足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落地需求,为项目加快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6、调整可行性分析

符合《城乡规划法》中允许控规调整的情形,法律上可行。本次调整街坊位于址坊港区物流中心组团,南侧紧临330省道,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调整地块的用地性质和控制指标,能够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符合上位规划、项目实际发展需求,本次调整是可行的

7、附表

调整后用地控制指标如下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