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姓名:刘健,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河南省西华县箕城路268号西华县民政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394-2532760
机构简介:
西华县民政局是县政府职能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承担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能,主管全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社会工作管理等工作。局机关内设9个股室,下属3个事业单位。
机关职能:
(一)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域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
(五)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办理涉港、澳、台的婚姻登记工作。
(六)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承担西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职责。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西华县行政区划图。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文秘、政务信息、督查督办、印鉴管理、机要保密、档案、文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息化建设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性文件起草及有关表彰活动;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中央、省级和市县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二)人事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妇女工作、计划生育工作。
(三)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级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负责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县级公开募捐资格审核。
(四)社会救助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中央、省级和市县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参与落实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五)区划地名股。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指导开展地名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县中心城区道路命名更名及地名标志设置工作;负责县界勘定、管理工作,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六)社会事务股。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办理全县涉港、澳、台的婚姻登记工作;协调跨县(乡镇)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担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七)养老服务股。拟订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组织拟订全县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慈善事业促进股。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慈善信托相关职责;审批、监督管理福利彩票站。
(九)儿童福利股。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儿童涉港、澳、台华侨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