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姓名:李志浦
办公地址:河南省西华县泰山路166号
联系电话:0394-773166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机构简介:
西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是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县政府职能部门,为正科级,挂西华县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主要承担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与事业发展,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监督和卫生应急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管与行风建设,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卫生健康科技发展等工作。委机关内设20个股室,下属28个事业单位。
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负责起草全县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拟订推进全县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省、市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拟订医疗安全、医疗监督、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地方病相关工作,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生物安全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日常工作。
(四)拟订健康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完善并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县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标准和规范。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拟订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医疗机构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服务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与评价,承担推进心理卫生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中医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中医药教育培训、科研创新和文化建设工作;负责中医药科研能力建设;负责中医药对外交流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县级卫生健康科研项目实施、新技术评估管理、重点科研基地建设以及全县的生物安全领域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西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委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县级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及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西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县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本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本县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西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西华县民政局负责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西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委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西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健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西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西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西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健委提出建议。西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健委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西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委、西华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卫生健康政策、重要政务工作和领导批示办理事项的督促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及其他。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全县卫生健康科学知识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宣传工作。
承办委(局)党组织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本系统基层党建、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和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人事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健康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援疆工作;承担疾病预防外事管理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护士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三)财务规划股。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办法和标准;指导监督中央和省、市级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组织拟定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制定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配合做好卫生健康基础建设规划的制定及监督管理工作。
(四)体制改革股。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五)行政审批股。负责提供卫生健康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政策、标准、办理程序的咨询和指导;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许可项目和确定的其他职权中依申请项目的受理、审核、上报、结果公示、发证、档案管理;负责编制本系统行政审批标准体系;负责“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工作。
(六)医政股。拟定西医类别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等有关地方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照相关法规和职权,拟定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临床护理、医院药事、医院感染控制、临床实验室管理、学术交流等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定全县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推进心理卫生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负责制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管理制度,协调、指导、监督医疗事故处理;协调和指导全县院前急救指挥体系和城乡院前急救网络建设;组织开展西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七)药物政策股(食品安全股)。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国家药品法典,执行药物政策、基本药物药事服务和使用管理的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指导医院药事管理和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负责基本药物制度推广宣传教育工作。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工作。
(八)中医药发展管理办公室。负责中医医疗、康复、保健等医疗机构管理、评价,组织实施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指导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组织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指导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中医药政策、规划、统计、信息、项目等工作;承担中医药文化建设、科普宣传等工作;负责拟定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产业链发展;负责拟定我县中医药人才发展、科研创新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中医药教育、培训等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负责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中医药科研能力建设,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产业化,中医药古籍、流派及传统知识和技术的发掘保护工作。
(九)卫生与免疫规划及传染病防控股(艾滋病防治工作办公室)。拟定全县免疫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及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组织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的免疫效果评估;指导全县开展寄生虫病及地方病防控工作;拟定全县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意外伤害相关预防措施;拟定全县传染病相关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效果评估;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精神病、慢性病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艾滋病、性病等防治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基层卫生健康股。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层卫生综合服务;拟订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综合管理。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落实各项奖励扶助政策;负责全县流动人口生育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数据应用;实施生育健康信息共享及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落实。对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规范备案管理、加强规范性管理、强化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十四五”规划千人口托位分解任务。
(十二)妇幼健康服务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妇幼卫生健康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监督、评估等工作;负责青少年儿童近视防控和艾滋病母婴阻断防治工作;负责婴幼儿出生证明监管。
(十三)综合监督股(政策法规股)。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承担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处罚事项的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行政案件审批及案卷归档工作;负责本系统权责清单编制和动态调整工作。
(十四)科技教育股。拟定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科研项目实施、新技术评估管理、重点科研基地建设工作;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培养和专科医师培训等工作。
(十五)监测预警与卫生应急处置股(卫生应急办公室)。规划指导全县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医疗机构等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承担全县传染病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编制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应急体系、能力及队伍建设工作,提出相关物资储备品种、数量等建议,以及应急状态下物资需求和分配意见;拟定医疗安全、医疗监督、采供血机构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推进无偿献血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县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老龄健康股。拟订健康老龄化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老年医疗、老年护理、安宁疗护规范化建设;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组织实施老年健康促进工作;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
(十七)信息化股。承担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一网通办”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健康信息统计工作,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承担卫健委机关电子政务应用系统与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承担相关信息安全与保密技术工作;承担大数据信息的收集、汇总、整合、分析、上报工作。
(十八)审计股(行业作风办公室)。拟定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制定内审规章制度;培训系统内部兼职审计人员;对卫生健康经费、奖励扶助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查;对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经费使用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和审查;负责内部采购大宗物品的经济合同和基建工程施工合同的审签与项目结算的监督审计;负责审计结果的运用,督促审计问题的整改;负责对所属单位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机构编制审计和离任审计;负责审计咨询工作;协助查处本系统干部职工违反经济纪律、法规的行为。指导全县各类医疗机构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拟订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行风建设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卫健委系统行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负责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医德医风的组织协调工作,综合分析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综合治理本部门和行业“三乱”行为;组织开展民主政风行风评议活动。
(十九)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保健办公室)。指导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做好劳动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技术指导工作。
研究拟订全县干部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县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干部保健工作。
(二十)信访股。负责接待群众来访,登记信访事项,解答和回复群众咨询,协调解决信访问题;负责查办信访案件,并提出处理建议,督办信访处理意见落实,公示或者反馈查处结果;负责群众申请复查或复核的信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