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领导:刘哲,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0394—2551493

 

单位职能:

(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贯彻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市、县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