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征集公告

来源:西华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06-28 09:27

为进一步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效率,全面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治理质量和水平,根据《西华县营商环境提升年总体方案》有关要求,拟从全县公开选聘20名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全力营造“亲商、清商、重商、安商”的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西华县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企业家代表、媒体记者、行业协会负责人、商会负责人和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中公开选聘。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原则性强,敢于坚持底线,能够廉洁自律。

2.社会责任感强,勇于承担营商环境监督员职责,敢于发表意见,热心监督工作。

3.工作能力突出,具备开展监督工作的基础素质身体条件。

三、征集聘任

1.组织推荐。由县直相关部门向县营商办推荐符合条件的义务监督员人选。

2.个人自荐。由符合条件且热衷于参加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工作的人员,向县营商办自荐。

3.审查聘任。由县营商办负责对推荐和自荐人员进行审查,择优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对于通过审查确认聘任人员,颁发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聘书,并向社会公告。

四、职责范围

(一)监督职责:

1.负责对全县行政审批、政策落实、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行政执法及基层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

2.负责收集反馈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在项目落地、企业生产运营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建议,对损害全县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进行监督举报。

3.积极参与全县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调研等工作,配合县营商办开展投诉举报信息核查等工作。

4.负责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措施。

5.承担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营商环境监督任务。

(二)监督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等。

五、任期

西华县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每届任期一年,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六、报名方式

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人员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xyshjb@163.com,纸质版送至县政府楼535室。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7月21日

联 系 人:陈国防 2291689、15938688766

 

附件:西华县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申请表

 

 

 

西华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西华县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申请表.docx


 


责任编辑:(西华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