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布日期 2025-07-16
发文字号 西政办〔2025〕5号 成文日期 2025-07-15
发文机关 西华县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西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华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政办〔2025〕9号
作者:
来源:周口市西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16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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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西华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7月15日

西华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高农业效益、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89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锚定农业强县建设目标,立足西华县资源禀赋、耕作特点和产业现状,统筹做好秸秆科学还田和高效离田,培育壮大秸秆利用产业,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效益明显的产业化格局,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目标

围绕我县秸秆综合利用现状,着力推广秸秆深耕还田,提升耕地质量。实施秸秆收储离田、饲料转化,壮大“秸秆变肉”产业。通过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快构建秸秆综合利用与耕地地力提升长效机制,力争2025年底全县基本形成以秸秆深耕还田、秸秆收储点标准化建设、秸秆饲料化为架构的多元化利用格局,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实施内容及补贴标准

2025年西华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82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

(一)秸秆深耕还田项目。充分考虑整地、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控,分区域、分作物示范推广深耕秸秆还田技术模式,助力后茬作物稳产高产。围绕农业强县建设,计划在清河驿乡、东夏亭镇、西华营镇、聂堆镇、田口乡等5个乡镇为项目实施区域,拟深耕还田面积8.4万亩,每亩补助45元,投入补助资金378万元。对项目实施亟需的农机装备予以补贴,实行“优机优补”,先购后补,单台农机具补贴金额不超过总价格的45%(以市场价为准),拟投入补贴资金95万元,资金用完为止(未应用于项目作业的农机不予补贴,享受此项目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在秸秆深翻还田项目实施区,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秸秆高效还田千亩示范区。

(二)秸秆标准化收储点(中心)建设项目。鼓励从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收储的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养殖场、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打造占地面积15亩左右,年秸秆收储量达到5000吨以上的标准化秸秆收储点3个,依据乡镇办推荐意见,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企业收储能力、场地规模、机械设备等,经进一步核实后优中选优确定补助对象。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建设标准符合《河南省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点建设技术导则(试行)》规定要求,每个收储点补贴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单个项目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8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与标准化收储点能力提升或改扩建建设的相关投资,计划投入资金240万元。通过财政扶持进一步提升企业收贮运能力。

(三)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以养殖企业、养殖合作社为主体,开展秸秆收储—畜禽养殖—有机肥生产—农田培肥等秸秆产业链体系建设,通过给予饲料化过腹还田补贴,调动养殖企业开展秸秆培肥还田积极性。县域内占地面积达到10亩或年牛存栏300头以上规模养殖,经乡镇办遴选推荐,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后,对企业产生的畜禽粪便与废弃秸秆形成的有机肥给予每吨100元补助,拟补贴有机肥量0.82万吨,计划投入资金82万元(不是本企业产生畜禽有机肥不予补贴)。

(四)秸秆还田地力监测项目。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合理设置监测点,开展秸秆还田地力监测,总结秸秆还田沃土模式县经验及存在问题,指导秸秆标准化收储点(中心)建设、秸秆饲料化利用等相关工作,拟投入资金25万元。

享受补助的有机肥仅限于本地畜禽生产,如项目实施主体实际完成数量超过《西华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中分配任务量时,按照实际完成量与分项补助资金量的比例享受补贴。

以上各项补贴资金为预算金额,补贴发放时以实际考核验收为准,结余资金可根据《河南省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要求,统筹用于秸秆综合利用。

四、项目实施主体确定方式及条件

(一)秸秆深耕还田项目。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承担深耕还田作业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要求信誉良好,服从管理,听从调度,具有相应的深耕作业能力,具备180马力以上四轮驱动大型拖拉机和配套液压翻转犁3台套。同时必须安装深耕作业信息化监测系统,深耕作业信息化监测设备选用在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发布的“农机深耕作业远程监测系统选型推荐公告”所列示的产品。

(二)秸秆标准化收储点(中心)建设项目。采用遴选的方式确定秸秆收集收储经营服务组织,要求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基础设施、机械设备和一定面积的经营场地,且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有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应的经营内容。经营场地面积在15亩左右或通过提升、改扩建等达到15亩左右,土地性质符合建设要求(以土地部门出具证明为准),具有相应的秸秆收储能力,年秸秆收储量不低于5000吨。

(三)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采用遴选的方式确定实施主体,承担企业为西华县县域内注册的养殖企业、养殖合作社等,须有一定的秸秆收储能力,年秸秆收储量在2000吨以上。

(四)秸秆还田地力监测项目。按照《河南省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和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要求,由河南农业大学团队开展深耕还田地力监测、秸秆标准化收储点建设、秸秆饲料化利用指导等,待项目实施完成后出具监测报告及相关过程资料等。

(五)申报程序。西华县域内新型涉农经营主体本着自愿的原则,向所在乡镇办提交相关资质和材料,乡镇办按照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关要求组织申报、筛选,将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填写《西华县2025年标准化秸秆收储点建设项目遴选申请表》(附件2)、《西华县2025年农作物饲料化利用项目遴选申请表》(附件3),乡镇办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推荐到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经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审查、考察、核实后,综合评估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六)公示。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内容进行公示。

五、项目建设实施

(一)签订实施合同。经政府采购或遴选方式确定的项目实施主体,须与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补助资金按照项目实施合同任务中实际完成的数量核实兑现。

(二)项目实施监管。项目所在地乡镇办负责对本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监管,鼓励组建由乡镇办干部、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组成的监督小组进行监督。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负责监督检查项目进展。

(三)实施进度安排。

2025年5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向农民群众、农机合作社、涉农企业宣传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政策,讲解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知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025年6月,召开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遴选秸秆标准化收储点、秸秆饲料化经营服务主体,开展技术培训,开展秸秆收储工作。

2025年7-9月,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秸秆深耕还田项目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秸秆深耕还田技术培训,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开展秸秆标准化收储点(中心)项目建设。

2025年10月,组织开展秸秆深耕还田和秸秆收储、饲料化利用项目实施。

2025年11月,组织农机、财政、项目所在地乡镇办人员对秸秆标准化收储点、秸秆深耕还田、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进行核查验收。

2025年12月,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完善台账、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财政部门及时进行资金拨付。

2026年1月,编写上报项目总结报告和绩效考核报告等相关材料。

六、主推内容及技术模式

(一)主推内容。结合西华县实际,以实施秸秆标准化收储点(中心)建设、秸秆深耕还田、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为重点,促进秸秆高效化、规模化、产业化利用,形成秸秆多元循环利用长效机制,持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打造西华秸秆沃土模式县,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技术模式。

1.秸秆深耕还田技术。

技术要求:用秸秆粉碎机将摘穗后的农作物秸秆粉碎后,利用大马力拖拉机配套液压翻转犁进行深耕作业,耕深一般要求不低于25厘米,耕深、耕幅一致,无漏耕,重耕,翻垡碎土好,把握土壤适耕性,适墒深耕,保持耕深稳定性和农作物秸秆翻埋效果。

技术流程:机械收获玉米果穗→秸秆粉碎→施入底肥 →机械耕翻25cm以上→旋耕耙耱整地→小麦机械化播种。

2.秸秆标准化收储点建设要求。合理选址,按照标准化收储点功能区布局、设备配置、安全防控、环保要求等进行建设。

3.秸-饲-肥循环利用技术。

技术要求:把经过晾晒后去除水分的小麦、玉米等秸秆,通过收集、打捆、运输,除尘、揉丝、压捆加工进行秸秆饲料化利用,将畜禽粪便通过高温堆肥转化为有机肥,用于培肥地力。

技术流程:秸秆粉碎→搂草机集条→捡拾打捆→捡包机装车离田→运输→码垛→除尘→揉丝→畜禽饲料→动物粪便→高温堆肥制作有机肥→培肥土壤。

七、项目验收、公示

(一)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持财政评审报告向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提交验收申请,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成立验收小组,对项目实施主体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实地查看验收,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出具《西华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验收确认单》(附件4),并报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项目公示。对验收合格的实施主体进行公示。监督、审查贯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整个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项目实施主体,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成立西华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西华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农机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推动方案落实。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监督管理机制。农机部门负责牵头拟定《西华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按照项目资金使用有关规定,采用政府采购或遴选等方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公示实施情况,审核汇总整理补贴资金发放依据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主体开展技术指导服务。项目乡镇办负责本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宣传,对辖区内秸秆标准化收储点建设、秸秆饲料化利用真实性进行监管。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监管与发放,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最大效益。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不闲置浪费。

(三)扩大宣传,营造环境。积极利用微信、短视频、自媒体、条幅、展板、彩页等方式,宣传国家、省、市、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知识,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推动秸秆资源“变废为宝”,以用促禁。

(四)创新技术,加强推广。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技术创新作用,不断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同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合作,组织邀请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学者开展技术指导,及时总结秸秆综合利用县技术模式和成功做法,优化应用结构,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水平,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和质量,促进农业生态发展。

(五)严控资金,精细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项目资金管理要求,设立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专账,专人管理,严禁截留、挪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项目文件、表册、技术资料、账务资料要及时归档。配备档案资料收集及管理人员,负责及时搜集项目实施建设的有关资料与材料,按项目工程建设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归档,为圆满完成项目实施提供可靠详实的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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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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